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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审管办主任李光:在市行政服务中心2010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发布人:梅山企服办 发表于 2011-02-11 00:00 阅读次数:9240 次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市行政服务中心2010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一年来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工作,研究部署2011年各项工作。

  一、突出重点,改革创新,圆满完成了2010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注重机制创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

  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成效显现。从检查结果看,市级部门“批管分离”体制初步建立,列入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的43个市级部门分管审批的领导减少了69.1%,减少到47名;部门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处室减少了74%,从189个减少到49个;市级部门直接从事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减少到169人,仅占市级具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总数的8%。我市的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的经验获得了第三届全国行政服务创新论坛奖。

  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建设全面推开。经过广泛调研分析和反复论证,在全市全面推进实施了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建设。目前,已有44个市级部门制定了495项行政审批单一事项的标准化样本,其中市质监局、文广新闻出版局等22个部门的单个事项审批标准草案已全部制订完毕;7类试点行业联合审批标准制定已以课题组形式下达任务,各行业的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业已明确。这项工作荣获了市“政风建设十大新事”奖。

  行政许可(非许可)事项清理规范。共取消14项行政审批事项,新增4项市级终审事项。在2009年底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的基础上,指导和督促各有关部门制订完善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指南、行政审批事项运作规程,建立了行政审批与执法监管之间相对分离又相互制约的机制。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法和投资项目联合办理机制正式推出。在全省率先研究起草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研究起草并经市政府审定发布实施了《关于建立宁波市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办理机制的实施意见》,通过建立“5+1”、“9+X”会商会审制度和分级协调制度,组织相关部门之间、部门与项目单位之间统筹联动、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共同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运作,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稳步推进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服务制度建设加强。会同市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了《宁波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拓展目录》;会同市工商、规划、城管、国资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宁波市公共空间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组织起草了《宁波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宁波市援疆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宁波市小型汽车特殊牌号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和《宁波市小型汽车特殊牌号公开竞卖操作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

  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更趋规范。组织起草《宁波市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规定》,并经市政府审定发布实施。实施、推广评标专家综合考评和评标结果后评估制度,经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年度审查,清退3名不符合要求的专家。牵头开展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我市专家报送工作,共向社会增聘专家866名,向省库报送1825名,通过复审1796名,全年共为全市3870宗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选聘专家15809人次,其中市本级1299宗5492人次,县(市)区2571宗10317人次。

  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环节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有效推进。制订《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分解专项治理任务,各有关监管部门对140个项目进行了自查自纠。组织开展“小型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简明文本评选活动”。积极推进建设工程网上招标、投标和评标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现正进行电子化项目实施方案比较中。

  小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迈上新台阶。会同市纪委(监察局)召开了“宁波市示范小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总结表彰会,并汇编推广全市2个区、32个乡镇(街道)小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典型经验,同时加强对未建小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卫星镇的指导协调,继续推进了乡镇(街道)小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

  (三)规范管理,行政服务中心功能日趋完善

  2010年,中心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21.2万件,办结20.9万件,比上年分别增长31%和33%,提前办结率达96.37%;办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事项1928宗,交易总额达424.6亿元,节约财政资金约 5.17亿元。群众评议满意率99.6%,委托第三方回访调查满意率达98.19%,其中,市经委、建委、工商、外经贸、文广新闻出版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人防办、气象局和会展办等18个部门回访调查满意率领先。市96178效能投诉中心共受理市本级群众有效投诉344件,办结340件,办结率达 98.8%,共有218人因效能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含违反四条禁令的查处)。

  中心工作得到各级领导更多关心关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听取了关于行政审批标准化和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工作汇报,王辉忠书记、毛光烈市长多次就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作出重要批示。市委组织部朱伟部长,市纪委暨军民书记亲临行政服务中心看望窗口工作人员并检查指导工作,王勇常务副市长、暨军民书记还多次专题听取全市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推进和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场所建设汇报。全年进驻部门领导来中心现场办公277人次。市公安局党委就行政审批工作多次研究并作出重要部署;市外经贸局分管领导还连续10天亲自到中心窗口蹲点调研;市建委、安监局、城管局主要领导亲自来中心会商工作,加大相互沟通和协作配合力度;市重招办、建招办、土地交易中心和产权交易中心领导也多次来中心沟通协商工作,研究改进办理服务事宜。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规定得到较好落实,行政审批大厅运转更加规范。目前,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有37个市级部门,可办理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692项,占市本级总数的90%,市质监局、烟草专卖局等16个部门的窗口直接签批率达50%以上;中心窗口拥有审批权的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达153人,同比增加27.5%,行政审批处长常驻行政服务中心比例达到 65%;审批事项平均承诺办理时限和实际办理时限分别缩短到11.8天和4.5天,比平均法定办理时限和承诺办理时限分别提速76.14%和57.58%。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更加有序,大厅管理服务不断提升。修改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日常管理制度》、制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证和交易员管理暂行规定》。成功进行了客运出租汽车运营权出让、罚没物品处置、机关事业单车公开竞买、户外广告使用权出让、国有企业设备、材料采购等新项目进场交易,并推行项目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上级单位纪检室负责监管形式。

  “百日优质服务”活动顺利实施,中心集聚效应充分发挥。根据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部署,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投资项目“百日优质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建立项目跟踪制度和审批进度专报制度,在市发改委、建委、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为东部新城、轨道交通等重点项目的行政审批和招投标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

  县(市)区和卫星镇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取得新进展。积极开展“第二批省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创建活动”,指导鄞州、北仑、慈溪等6个申报单位创新体制机制。配合开展卫星城市试点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卫星城行政审批服务新模式。截止2010年底,象山石浦、余姚泗门、宁海西店、奉化溪口等地均已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并投入使用。

  (四)加快信息化载体建设,网上行政审批中心暨电子监察网络系统成功竣工。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出台了《宁波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应用管理暂行办法》。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除部分审批事项不适合公开外,已公布全市所有45个具有行政许可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含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836项(其中许可事项409项,非许可事项317项,服务类事项111项)。通过市级平台可直接查看市本级和11个县(市)、区6034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监管进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19.95万件,监管未进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市级部门办理的11048件,监管县(市)、区办理的55.79万件。现该项目于2010年12月顺利通过竣工验收,并荣获我国大陆地区首次“北亚年度未来政府组织奖”。

  一年来,市行政服务中心再次通过了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示范行政服务中心的复评,荣获市“开放型经济服务奖”、“市政务督查先进单位 ”和“2010年度重点工程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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