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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工业转型升级“十二五”总体规划的通知(甬政发[2011]108号)

发布人:梅山企服办 发表于 2011-11-11 05:57 阅读次数:69964 次


    四、主要任务

    加强创新驱动、融合引领和开放带动,着力推动渐进式和跨越式创新、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高层次与高水平开放;通过积极建设重大项目、龙头企业、产业集群和低碳工业,加快形成工业投资新结构、加快形成企业组织新格局,加快发展产业组织新形态,努力开创绿色发展新局面,在工业现代化道路上迈出实质性的新步伐。

    (一)加强创新驱动,推动渐进式与跨越式创新

    着眼于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标准化战略和自主品牌战略,加强工业创新驱动,促进全市产业国际竞争力显著增强。
大力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在深入实施“两创示范企业”培育工程的基础上,重点在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示范企业、已转制为企业的科研院所等范围内,选择一批在技术创新、品牌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理念和文化创新等方面成效突出的企业,重点培育发展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市、区)级“创新型企业”。 鼓励、支持宁波“两创示范企业”申报并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技专项、科技发展支撑计划等,进一步提升创新型企业的创新能力。在总结宁波“两创示范企业”创建经验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在自主创新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从面上带动全市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

    积极发展产业联盟,进一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进一步集聚创新资源,推动形成一批产学研紧密结合的产业联盟;探索建立与“4+4+4”产业发展需求相一致的产学研创新联盟,建立起共同投入、联合开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支持大企业采取产学研结合或企业技术联盟等多种方式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积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吸收与开发相结合、生产与革新并举的技术创新模式;鼓励企业按照产品技术路线图进行渐进式创新,引导企业不断推进具备新功能和新用途的产品开发,不断推进新型生产工艺投入生产;支持有条件和实力的企业推进技术、产品、模式的跨越式创新。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和孵化器等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攻关,强化前沿性、基础性、公共性项目的国际国内交流合作,增强宁波自主创新能力。加强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技术评估、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健全技术市场,完善技术转移机制,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标准化战略和自主品牌战略。深入实施自主知识产权战略,结合宁波块状经济特色,引导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等重点行业创造自主知识产权,鼓励、支持重点企业知识产权立企;积极支持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设计应用于产品的改进和新产品的开发,切实提升宁波工业企业新产品开发能力;大力发展代理、评估、推介、咨询、策划等中介机构,构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积极实施自主标准战略,积极引导宁波工业企业参与国际、国家标准制修制订,积极争取重点优势产业和细分领域特色产业分标委落户宁波;加强标准化研究机构、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家队伍和标准化公共平台建设,创新标准研究和推广服务体系;创新标准化发展模式,构建“技术、专利、标准、品牌、产业”一体化的发展模式。大力实施自主品牌战略,鼓励企业依托专利技术和优质产品创立国际国内品牌,支持企业建立品牌信息数据库;依托块状经济特色,积极打造区域品牌;加快建立和培育品牌认证、咨询、评价、检测等中介机构,加快发展品牌联盟,逐步健全品牌发展服务体系。


宁波市工业转型升级“十二五”总体规划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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